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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产生于什么时间?
第十七部。
中国共产党在1921年召开了一大,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,一大提出并制定了党纲,没有来得及制定党章。第一部党章是党的二大制定的。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,二大以后的历次代表大会(五大除外)均对党章作出了不同程度的修改。由于当时的特殊环境,五大未对党章进行修改,会后由中央政治局对党章进行修改。
党的第一个党章是几大产生的?
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了党纲,没有制定党的正式章程,但一大党纲已经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,具有了党章的初步体例。在党的一大召开一年后,也就是1922年7月16日至23日,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原公共租界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(今老成都北路7弄30号)举行。大会通过的宣言是一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,宣言初步阐明了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、对象、动力、策略、任务和目标,指明了中国革命的前途。正是在这次大会上,讨论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党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。
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采取分章的体例,共六章二十九条,详细规定了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、党的组织系统,以及党的组织原则、纪律和其他制度。比如,第四章规定了党员应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,要求“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;不执行时,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”;“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,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,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,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,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所发表之一切言论倘与本党宣言、章程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及所定政策有抵触时,中央执行委员会得令其改组之”;“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,少数绝对服从多数”等。另外,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还提出了6种开除出党的情形——“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、章程及大会、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”、“无故连续二次不到会”、“欠缴党费三个月”、“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”、“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”、“泄漏本党秘密”等。
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章的产生,对于把党建设成为一个政治上、思想上和组织上集中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,具有重要意义。
第一个党章是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至23日的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并通过的。还答案的依据是《中国共产党章程(1922)》第二十九条,本章程由本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(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)决议,自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之日起发生效力。
中国共产党的第一部党章是在中共二大制定的。
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章的制定,对加强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。
1922年7月16日至23日,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。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2名(有一名代表姓名不详),代表全国195名党员。
此次会议最重要的一项议程就是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部党章。
1922年7月16日至23日,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党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。
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了党纲,没有制定党的正式章程,但一大党纲已经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,具有了党章的初步体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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